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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吨铜阳极泥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告
发布时间:2018.01.02

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吨铜阳极泥技改项目

环境影响评价公告

 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项目名称: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吨铜阳极泥技改项目
建设性质:技改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建设地点: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
建设规模:项目总投资6200万元,对现有4座燃天然气马弗炉进行扩能技改,同时新增1座燃天然气马弗炉和部分配套设备,技改后的铜阳极泥年处理规模由1900吨扩大至4000吨,形成年产6吨黄金、300吨白银、60公斤海绵铂、90公斤海绵钯,副产粗硒、硫酸铜溶液、氢氧化铜、铋精矿、铅精矿及16%氨水(回收套用)的生产能力。项目达产后,年新增销售收入318000万元,利润3490万元,税金1237万元。
二、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
1)废气:主要污染因子有铅烟、氯、硫酸雾、氨、NOx、SO2、氯化氢、含银烟尘及普通粉尘等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面,废气对其影响较小,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。
2)废水:该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、废气吸收水、真空泵废水、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、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。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、氨氮、铅、镍、银、铜、锌、砷、总磷、盐份等。涉重废水采用反应沉淀+多介质过滤预处理,不涉重废水采用混凝沉淀+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,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。
3)噪声: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引风机运行噪声,其噪声源强在75~85dB之间,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、屏蔽、衰减作用后,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。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区标准,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。
4)固废:废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,委托资质单位处置;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;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。固废得到妥善暂存和处置后对周边环境无太大影响。
三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。
(1)废气:根据初步工程分析,主要污染因子铅烟、氯、硫酸雾、氨、NOx、SO2、氯化氢、含银烟尘及普通粉尘等。项目废气采用多级冷凝、水喷淋、碱喷淋进行车间吸收预处理,其中马弗炉焙烧废气(含铅)采用铅锅吸收+水吸收+丝网除雾+碱液吸收处理,氨采用四级水吸收+酸吸收,其他酸性废气采用多级碱液吸收后排放,铸锭烟尘采用布袋除尘处理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面,废气对其影响较小,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。
(2)废水:该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、废气吸收水、真空泵废水、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、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。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、氨氮、铅、镍、银、铜、锌、砷、总磷、盐份等。涉重废水采用反应沉淀+多介质过滤预处理,不涉重废水采用混凝沉淀+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送上虞污水处理厂处理,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。
(3)噪声: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引风机运行噪声,其噪声源强在75~85dB之间,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、屏蔽、衰减作用后,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。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区标准,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。
(4)固废:废包装材料属危险废物,委托资质单位处置;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;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。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      
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,基础设施较为完善,环境条件较为优越,符合绍兴市上虞区总体规划及园区总体规划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、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,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,符合总量控制原则,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,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。
因此,企业应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、严格执行“三同时”制度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,加强环保管理。从环保角度而言,本项目实施可行。
五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
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已放置地点:兴海村村委、世海村村委、雀嘴村村委、前庄村村委、联塘村村委、盖北镇政府、崧厦镇政府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栏或公告栏。公众可去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查阅,但不得带出。查阅期限为2018年1月3日~2018年1月16日。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,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: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主要为评价范围5km×5km(拟建地为中心,主导风向为主轴)区域内的公众。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,并留下姓名、联系方式、联系地址。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,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,当面反馈意见。
八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2018年1月3日~2018年1月16日
九、相关单位联系方式
1)审批单位:
上虞区环境环保局           电话:12369、0575-82721207
2)环保管理单位:
上虞区环境环保局          电话:12369、0575-82721207
3)建设单位:
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     联系人/联系电话:杨先生/18858540116
联系地址: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       邮编:312369
4)环评单位
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——联系电话0571/85101767    邮编:310006
联系地址: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东楼1801室
 
 
 
 
 
 
 
公告发布单位:浙江长贵金属粉体有限公司
公告发布时间:  2018年1月2日